国家税务总局为进一步鼓励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,缓解其经营资金压力,更大力度帮助企业渡难关,发布了《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的公告》文件,明确小型微利企业可延缓缴纳所得税。具体内容如下:
1、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的适用范围。无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,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,均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。
2、明确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的时间要求。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完成预缴申报后,可暂不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款,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缴纳。
财务部一直关注税务局政策变化,做好税收筹划工作。